方铝管小编了解到去年9月1日,国家出口对铝行业出台了两项新的关税规定:对未锻轧非合金铝进口暂定实行零关税,对非合金制铝条、杆等征收15%的出口暂定关税。这两项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的铝原料生产厂家,
遏制粗放的低层次铝原料出口。 而在此之前,国家已经开始了对原铝生产商的调整,2006年取消了原铝产品的出口退税,2007年1月进一步开征原铝15%的出口税,导致2007年1—9月铝及铝合金产品的进出口都出现了50%以上的大幅度下降,而铝材产品的出口却在短期内增长66%。
“(但)我们自己的产品出口并没有多大的增长。”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营销总裁吴克耀对此很愤怒,“我们的产品出口都很稳定,怎么可能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出现60%以上的增长呢!”
他说,出现这么大幅度增长的真正原因在于部分原铝生产商为了躲避关税限制,冒用挤压铝型材的出口税号变相出口原铝,这导致国家在去年9月1日出台了上述两项新规定。
更为严厉的措施随后又陆续出台。2008年1月,国家在取消了铝合金制空心异型材(税号为76042100)和柱形实心体铝型材(税号为76042900)的出口退税的基础上,又对柱形实心体铝型材征收15%的出口关税,同时禁止铝型材产品进料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