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口径铝管2000年,绝大部分国有大中型大口径铝管企事业单位被下放到各省、市、自治区实行属地化管理。转眼3年过去了,业内人士在聚会的时候,这仍是一个最热门的话题——— 2000年6月,国务院国发[2000]17号文件决定将大部分大口径铝管企事业单位下放到各省、市、自治区实行属地化管理。3年多来,我国大口径铝管工业持续发展,2002年,10种大口径铝管产量达到1012万吨,跃居世界第一。在全国1588家大型企业中,大口径铝管行业有48家,其中名列前500名以内的有铜陵有色、江铜集团、金川集团、中铝贵州公司等15家企业。湖南、云南、河南、江西、陕西、新疆等省区更是把大口径铝管工业列为支柱产业重点发展。 但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由于管理体制的变化,也暴露出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我国大口径铝管工业企业集团发展工作相对滞后,国内新一轮冶炼重复建设抬头,乱采滥挖严重,资源争夺、无序竞争更趋激烈。
一、集团发展受制约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全国大口径铝管工业“十五”规划也提出,通过联合重组,培育1-2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组建8-10家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性集团。 企业下放后,各省、市、自治区对大口径铝管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大致有三种:一是成立省级管理机构。原10个地区公司中有沈阳、兰州、南宁三个公司名称未变;湖南、江西、广东、陕西、山西、河南等省成立省大口径铝管工业公司;四川、广西成立有色协会。二是保留原有集团公司。新疆、上海、北京、天津等省、市集团公司名称未变;云南、贵州、黑龙江、内蒙、安徽、山东、湖北、宁夏等省区的有色公司大都归口省企业工委或经贸委(现国资委)。三是下放市、州管理或并入冶金行办。四川省将大口径铝管企事业单位下放到市、州管理;福建、江苏、浙江、海南、吉林等省分别归口省冶金公司或冶金行管办。 由于大口径铝管企事业单位下放后的不同管理模式,在不同管理模式中又有多种管理方式,导致省级行业管理甚至宏观调控十分困难。以湖南为例:湖南省大口径铝管工业总公司于2001年2月挂牌成立,直接管理中央下放到湖南的35家企事业单位,并对全省有色工业实行行业管理。但是省有色总公司管辖单位的领导班子分三块管理,省委组织部管9家,省委企业工委管6家,其余由省总公司管理。这种管资产、管事与管人脱节的管理方式,不利于开展工作。一是不利于省有色总公司向各单位领导班子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制订考核奖惩办法;
二是不利于通盘考虑,组建集团、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过程中,理顺法人治理结构,剥离的优质资产和母体的干部配置;
三是不利于系统内干部的合理流动和资产的整合、重组。至今,湖南有色没有组建一个集团,没有一个上市公司,没有一个企业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企业各自为政,势单力薄,融资不畅,管理创新乏力,现代企业制度步伐缓慢,企业运行绩效不佳,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无法提高。虽然株冶、株硬、水口山改制为省政府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锡矿山、湘铝、柿竹园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但企业仍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国有控股公司“管人、管资产、管事”相脱节,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国有控股公司法人代表“国有”观念淡薄,以“老板”自居,“宁当鸡头,不做凤尾”。因此,为追求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的最大化,而对这些公司进一步联合、重组的障碍相当大。集团公司的建设绕也绕不开管理体制的障碍。 二、重复建设风劲吹 有色企事业单位下放地方后,国家对各地大口径铝管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总量的宏观控制日显乏力。部分省区不顾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的要求,盲目投资、复重建设,“诸侯割据”,使大口径铝管冶炼能力再度快速膨胀,尤其是造成低端产品生产线的新一轮重复建设。突出表现为:电解铝的大规模投资兴建,中小铅锌冶炼厂的快速增加,使这些产品的产能大于产量,产量大于销量,大于需求量。我国从2001年起成为铝、铅、锌净出口国,而电解铝、铅锌的快速增长,使氧化铝与铅、锌精矿等原料缺口增大。进口氧化铝从2000年的188万吨增加到2002年的457万吨。 在湖南、株冶、水口山的铅锌冶炼能力已经达到经济规模,湖南冶炼能力已经够大,加之湖南省内铅锌精矿对冶炼的保障率不足1/4,主要靠进口和从外省购入,下一步的重点应该是延伸铅锌深加工产品链;但是,郴州、衡阳、娄底等地还纷纷建设铅锌冶炼厂,不仅增强不了湖南有色行业竞争力,反而会加剧湖南铅锌资源的供应紧张。
一些新上项目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撑,有价金属回收利用率低,污水污渣直接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乱采滥挖禁不止 资源的无序开采和乱采滥挖造成宝贵资源的严重破坏。广西南丹地区就是典型的一例,乱采滥挖使一个设计开采30年以上的矿山,仅几年时间就损失400多万吨高品位、多金属共生的资源,使这一矿山只剩下不到10年的开采“寿命”。全国数以万计的民采矿,设备简陋,普遍存在采富弃贫,采厚弃薄,采大弃小,采易弃难的现象,野蛮地进行掠夺性开采。一些乡镇矿、民办矿还强行违法进入国有矿山乱采滥挖,偷砂抢矿。 在湖南,一家名为方黄联办矿的个体私营矿非法越界,进入黄沙坪铅锌矿井下采区隔水层,进行非法采矿。这个联办矿是一个体老板于2001年4月从桂阳县政府以906万元拍卖而来,该矿从2002年6月起就开始擅自开掘新斜井,非法开采贯通黄沙坪矿20中段。尽管黄沙坪矿向湖南省企业工委递交了《关于立即制止方黄联办矿越界侵权开采,避免发生重大透水事故的请示》;尽管湖南省令郴州务必按要求,对超深越界的小矿必须关闭,确保安全;尽管郴州市国土局下发了督办通知;尽管省政府组织的联合督察组多次要求在停工停产的基础上,退界打好密闭。然而,好景不长,从今年元月起,该矿又恢复非法越界开采。目前,黄沙坪矿职工家属强烈要求上级政府依法行政,关闭持续了一年多的非法越界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个体矿。
虽然乱采滥挖是全国矿业长期以来存在的普遍问题,但近几年有愈演愈烈之势,有的地方政府出于局部短期利益考虑,在采矿发证、环保执法、工商登记等方面采取纵容、迁就的态度,有的地方官员甚至在个体、民营矿有股份,成为这些非法开采的保护伞。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外大口径铝管企业掀起了一轮又一轮强强联合、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热潮,而我国则是由相对集中到分散,“船只多,舰队少”,各自为阵,缺乏竞争力;面对高新技术在世界各国迅猛发展,使得一些应用于高新技术领域的大口径铝管新材料不断涌现,大口径铝管加工产品正向高精尖方向发展,而我国则在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上互相竞争,浪费十分宝贵的投资。纵观世界大口径铝管大国,都在千方百计保护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而我国则乱采滥挖猖獗、采富弃贫、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面对加入WTO的严峻挑战,许多有识之士和企业家都在大声疾呼,期盼我国形成能与世界有色大公司竞争的有色大企业或集团公司,期盼能有第二个、第三个中铝公司在中国或跨国经营,期盼我国大口径铝管工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